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、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》的规定,经湖里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,任命白杰静等71人为湖里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,任期五年。具体名单如下:
白杰静、白金平、曾炳福、陈桂琴、陈军、陈岭松、陈少壮、陈晓萍、陈雪惠、陈蓁楠、陈志瀚、冯彪、高惠真、龚勇志、侯少明、胡婷、黄娜芬、黄小英、黄艺清、黄雨思、姜千鹤、蒋继鑫、李大文、李静婷、李小娇、李妍熙、李育玲、李志勇、林斌、林国强、林淑玲、林筱迪、林筱倩、林鹰、林玉贞、林珍珍、刘洁、卢鹤华、吕碧芳、马力、邱和明、沈浪、施恭林、石娜、孙晓娟、孙振凌、汪婷婷、王声电、王晓春、王燕青、王振河、魏淑华、吴凤娇、吴文元、吴晓丽、谢晓露、许纯兴、薛丽璇、晏田根、叶志强、余渊、张芬、张茉南、张榕榕、赵婧、赵婷婷、郑其东、钟小兰、周君洲、庄小芳、庄志弘(以上71人排名不分先后,按姓氏拼音排序)。
特此公告。
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
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
2025年11月3日